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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守住“四条底线”

当前,全国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中,各级人民法院干警既要弘扬英模精神,学习英模事迹,从中汲取前行力量,又要以反面典型为镜鉴,牢牢守住政治、廉洁、道德、法律“四条底线”,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要坚守政治底线

子曰:“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法院干警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重要指示精神,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提高“三力”:

一要学史明理,提高政治判断力。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法院干警特别是法官,如果没有政治敏锐性,缺乏政治判断力,就可能是非不分、方向不明。学习党史,从中汲取丰厚的思想滋养,才能坚定政治信仰,树立政治理想,严明政治纪律。

二要学史崇德,提高政治领悟力。政治领悟力是看大局、谋全局、找方向、抓关键的能力。法院干警如果缺乏政治领悟力,就可能从思想政治上的“出轨”发展到权力运用上的“出轨”。学习党史,深刻领悟党的科学理论的精神实质,就能从根本上提高政治领悟力,就能对党中央强调的具有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的政策、精神做到心中有数,并用以指导和推动实践工作。

三要学史力行,提高政治执行力。“三力”,关键是政治执行力,它是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的决定性因素。法院干警只有具有政治执行力,才能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要坚守廉洁底线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要防止从“小贪”发展到“大贪”,最终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法院干警要坚守廉洁底线,就必须做到“三要”:

一要有骨气。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院干警要有骨气,才能挺直脊梁干事创业,才能维护国家审判机关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

二要有原则。“吃人嘴软,拿人手短”。法官如果失德,当事人就会失去对法院和法官的信任,失去对法律的信仰。“三个规定”既是不能触碰的“高压线”,又是保护干警的“隔离墙”,它是公正廉洁司法的重要保障。因此,法院干警要将严守“三个规定”,决不能以权谋私,决不能以案谋私,决不能搞利益输送。

三要有方法。法院干警遵守“三个规定”,不能触石决木,要讲究方式方法。当有人试图干预司法时,法官除了对他宣讲相关纪律规定外,还要从情理上进行规劝,使其彻底明白“三个规定”存在的意义:在于维护每一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只有人人遵守规则,才能确保司法的公平正义。

要坚守道德底线

政德是整个社会道德建设的风向标。立政德,就要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法院干警要坚守道德底线,就要树立“三德”:

一是明大德。“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孔子曰:“大德必得其位,必得其禄,必得其名,必得其寿。”在孔子看来,有大德者,方能人生圆满。现代社会,明大德就是要忠诚于党,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夯实政治根基,锤炼政治品格,以明大德之范,尽忠诚之心,确保德位相配,创造无愧于党和人民的辉煌业绩。

二是守公德。孔子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孔子认为,统治者应以道德进行统治,这样才能服众。公德是指公共道德。法院干警守公德,就是要秉公用权、不徇私情,用足用好手中的审判权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是严私德。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严私德,就是要严格约束自己的操守和行为。”党员干部严私德,既关系到个人在群众心中的形象,又事关党和政府的整体形象。“私德不立,公德难守,大德难彰”。因此,法院干警严私德,就要严于律己,作风正派,自觉遵守各项纪律;就要管好身边人,注重家风建设,为家人做好为政清廉的表率;就要自觉接受监督,不断修正和完善自己,把个人价值和人生追求融入到为党和人民事业的奋斗之中。

要坚守法律底线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法院干警是否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事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的树立,因此,法官要注意以下“三点”:

一要尊法学法。只有内心具有对法治的坚定信仰,尊崇法律、热爱法律,才能正确行使审判权力;只有主动学习法律,不断更新知识,才能适应新时代审判工作发展的现实需要。

二要守法,要带头遵纪守法、自觉捍卫法治。无论是一般法官,或是担任领导职务者,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都要恪守“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权力行使界限。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一旦触碰法律底线,终究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三要用法。在用法上,法院干警要做到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要依法办案,在审判实践中,要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公正地审理好每一起案件,确保法律适用准确无误。二是要依法引导,面对不懂法的当事人,要耐心释法析理,把当事人引导到法治轨道上来思考问题。要通过在观念上树立法治思维,在行动上采用法治方式,在交流中传递法治信仰,为营造依法办事、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作者单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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